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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帳號管理宣導】為強化資訊安全,請妥善管理個人帳號密碼,禁止共用帳號

2024/8/15 0:0

一、禁止共用帳號,以區分安全責任。
二、連續登入失敗3次者,停用該帳戶。
三、密碼長度須為12~20碼,並包含數字、英文字母大小寫及特殊符號至少各1。
四、密碼應定期更換,每90天(含)以內必須更換密碼1次,且密碼變更時不得使用與前3次相同的密碼。
五、超過270天未曾登錄,停用其系統登入之權限;或者本署視需要清除閒置帳號。
六、使用者應負帳號及密碼保管之責,不得對任何人透露或以任何形式公開自己帳號及密碼,亦避免將帳號、密碼記錄在書面上,或張貼在個人電腦、螢幕或其他未保護且容易洩漏秘密之處所,以避免密碼外洩。
七、若懷疑密碼被他人知悉或發現密碼可能遭破解時,應立即更改密碼。
八、離職人員應向本署提出帳號停用申請。